4月19日,内蒙古一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储运车间发生一起中毒事故,1名作业人员在进入管道井关闭阀门时晕倒,后续有4人下井救援。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初步分析为硫化氢中毒。
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有关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淡漠,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狠抓特殊作业管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一律不可以从事相关作业。
2024年4月13日下午,彭州市丽春镇一养猪场发生化粪池气体中毒事故。事发后,应急、消防、卫健、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赴现场全力开展救援,7人已全部搜救出池。其中,4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3人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化学工业。含硫化合物的生产制造如对硫磷、乙硫磷、磺胺等;石油化学工业、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橡胶硫化过程等均可产生硫化氢。
▲石油开采。钻探开采石油过程中,由于石油中含杂质硫,常可发生大量硫化氢喷出。
▲制革、味精。鞣制皮革时用硫化钠脱毛,生产味精用硫化钠除铁,可产生硫化氢。
▲造纸、制糖、食品加工业。以动植物做原料的一些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因有机物的发酵腐败均可产生硫化氢。
▲采矿、冶炼工业。各种矿石中均含有杂质硫,采矿和冶炼过程中可有大量硫化氢产生;用硫化氢提纯某些金属,生成其不溶性硫化物,也有硫化氢产生。
▲污水管道、井下作业。清理腌渍池、下水道、污水沟、化粪池、垃圾堆时常可接触高浓度硫化氢。
▲化学清洗作业。清洗作业使用含硫的清洗剂,装置、容器、管道、换热器等,其物料及结垢含有硫及硫的化合物,在一定条件下会产生硫化氢气体。
❍对本单位工作场所硫化氢分布及可能泄漏或逸出情况做充分辨识分析,确定本单位硫化氢重点防护区域及重点防护作业环节。
❍对产生硫化氢的生产的全部过程和设备,其含硫化氢的酸性水、酸性气排放、含硫化氢酸性水切水设施等,应设计为密闭系统,酸性水、酸性气应有统一处理设施。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体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在有几率发生硫化氢泄漏或逸散的室内工作场所作业,应开启通风设施。实验室内产生或释放硫化氢的实验分析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的流程中实验人员不能将头伸入通风橱中。
❍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毒面具,在产生硫化氢源的上风侧操作。
❍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规范布置。
含有硫化氢介质的单位应结合真实的情况,针对有几率发生的硫化氢中毒事故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或逸散的临时性的工作场所,应配置空气呼吸器、逃生型呼吸防护器具、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设备、应急照明灯、安全带或安全绳等救援设施,设施宜置于作业人员易于获取的位置,并有专人管理,按时进行检查与维护。
存在硫化氢危害的高风险行业的用人单位,宜与附近有应急救援能力的医疗机构签订事故医疗救援协议,建立联系,保证发生意外事故时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参与医疗救援。
严禁无防护救援,事故抢险救援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密闭空间尽可能施行非进入救援。另外,过滤式硫化氢防毒面具只能用于开放式环境的逃生,不适用于密闭空间、地下环境逃生使用。
出现中毒事故时迅速将现场中毒人员抬离危险区至上风向空气新鲜处,如皮肤或眼部被污染,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输氧,并保持中毒者的体温。如果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和心跳,应立即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术;立即送往附近医疗机构救治。
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和警戒线以上的区域均设为限制进入区域,与抢险无关的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警戒区域;设置要求参照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执行。
事故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硫化氢事故区域,迅速找出泄漏或逸散源,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切断泄漏源,修复泄漏点,清理泄漏物,救援过程禁止动火作业,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硫化氢浓度持续上升而无法控制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疏散下风向的居民,立即与邻近医疗机构和医疗急救机构联系进行紧急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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