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告发后,耒阳市燃气办、综合法律、住建等部分敏捷安排联合法律队赶赴现场,法律人员经勘查后发现,该处运营点所用储气槽罐早在2013年便已过期作废,一切电器设备均未采纳任何防爆办法,充装设备与流程均不标准,在充装液化气中还混入二甲醚等廉价且有毒有害化学气体,严重威胁大众生命财产安全。
衡阳市广兴燃气有限公司专家李冬衡:发现这儿整个线路都在外面,假如这个不是防爆线路,只需有走漏,整个迟早会起火。他这儿的人员,没有一个有证的,都是无证运营。这个罐体,这个液化气槽车,归于作废车辆,2012年罐体查验今后,现在已经是七年没有查验了。
法律人员在勘测过程中发现,查办的液化气罐中还剩下有14吨未灌装液化气,现场防爆办法单薄,地势阻塞,极易引发液化气爆破。
衡阳市广兴燃气有限公司专家李冬衡:他这个罐子里的气体,爆破的当量是一公斤的液化气,适当于等量的9倍,所以他这个14吨的液化气,就等于130多吨的TNT爆破当量。
经现场查验,该站点不合法灌装液化气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事实,法律人员现场对液化气罐及灌装设备做查办、收缴,对违背相关规章的修建进行撤除处理。现在,该案子正在进一步查询中。